法学院
对法学全部领域进行理论与实际研究教育,培养社会各阶层的法学人才,为国家发展做出贡献.
电话号码 | 02-300-080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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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真号码 | 02-300-0804 |
位置 | 人文校区 本馆6楼 |

法学院简介
法学院原本实行单独招生, 但在1999年到2003年期间按政法类招新生。 新生在1年级以政法类所属进行听课, 在2年级时提交选择具体专业申请书进入到法学专业。在2004年为跟上时代发展, 设立法学院,因此法学院法学系开始进行招生。 为进行有深度和广度的法学教育, 系里对教育课程进行细分化改善,开设了多种法学教育课程。 我系不仅培养法律界人才,还将培养在各领域发挥其能力的优秀法学家
法学院 教育目标
法学院根据大学的设立精神及教育方针,首先进行诚实的人性陶冶教育。 教育全体法学专家, 自行研究并解读实用的法律知识和理论, 将来培养学术界,法律界,政界,各级行政机关,新闻界,实业界等社会各阶层人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