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学院
为进行有深度和广度的法学教育, 系里对教育课程进行细分化改善,开设了多种法学教育课程.
电话号码 | 02-300-080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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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真号码 | 02-300-0804 |
位置 | 本馆 6楼 |

学科简介
法学系原本实行单独招生, 但在1999年到2003年期间按政法类招新生。 新生在1年级以政法类所属进行听课, 在2年级时提交选择具体专业申请书进入到法学专业。在2004年为跟上时代发展, 设立法学院,因此法学院法学系开始进行招生。 为进行有深度和广度的法学教育, 系里对教育课程进行细分化改善,开设了多种法学教育课程。 我系不仅培养法律界人才,还将培养在各领域发挥其能力的优秀法学家
教育目标
法学系根据大学的设立精神及教育方针,首先进行诚实的人性陶冶教育。 教育全体法学专家, 自行研究并解读实用的法律知识和理论, 将来培养学术界,法律界,政界,各级行政机关,新闻界,实业界等社会各阶层人才
学科历史
2005.03.01. | 法学院法学系白班入学名额增加40人 法学院法学系取消晚班课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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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4.03.01. | 法学院法学系改编(白班80人,晚班40人) 招生单位改为法学院法学系 |
1998.10.19. | 政法学院内法学系, 行政系, 政治外交系,朝鲜学系招生变为政法类统招 |
1997.11.08. | 政法学院法学系获得晚班增加10名入学名额许可 |
1993.09.03. | 首尔校区政法学院法学系开设晚班招收40名新生 |
1979.12.05. | 开设法学系博士课程 |
1973.01.08. | 开设法学系硕士课程 |
1968.12.31. | 政法学院内开设法学系 |
1966.12.21. | 开设政法学院 |
专业学习向导
转系转入标准
转系(部)时期
每学年度初期(2月)
转系许可范围
- 各系可自行实施转系工作
- 校区间可交叉
转系资格
- 完成一年级以上课程并在相应学期进行注册
(转校生要在我大学学习1年以上.) - 原专业成绩平均分2.5以上
- 未受到惩戒处分者(校规第59条)
- 体育特长生不允许转系.
转入标准及选拔
- 按照各系自行规定的核定标准(法学系材料审核100%)
- 按转系标准进行选拔,将最终选拔名单通报给相关校区学士支援组。
转系学分承认及课程选修
- 可承认之前学过的教养课程学分, 原专业专业课分数算作普通专业选修分数.
- 转系后按照法学系规定, 修完全部课程
- 转系后降级生, 将调整学年和学期
课程
学年 | 教育课程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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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年级 | 1学期r | 民法总则I / 法律逻辑学 |
2学期 | 民法总则II / 刑法总论I/ 法律信息论 | |
2年级 | 1学期 | 宪法I/刑法总论II/物权法/商法总论/国际法I/法制史 |
2学期 | 宪法II/刑法细论/担保物权法/行政法I/公司法I/知识产权法概论/国际法II | |
3年级 | 1学期 | 公司法II/专利法I/著作权法I/商标法/刑事诉讼法/宪法III/债权总论/民事诉讼法I/行政法II/票据法/经济法/行政法细论/国际经济法 |
2学期 | 著作权法II/刑事政策/保险法/消费者保护法/宪法裁判制度/债权论/民事诉讼法II/法律思想史/法律和社会/环境法/专利法II | |
4年级 | 1学期 | 国际环境法/宪法练习/网络知识产权法/生命工程学法/刑法练习/亲属继承法/民事诉讼法练习/资本市场法/税法I/海上法/国际交易法/劳动法/法律经济学/行政法III |
2学期 | 防止不正当竞争法/国际知识产权法/刑事诉讼法练习/民事法练习/强制执行法/行政法练习/企业金融法/税法II/企业法务/商法练习/经济法练习/宪法讲座/国际司法/国际法练习/法律哲学/社会保障法/劳动法练习/欧盟法/英美法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