残疾学生优先选课制度 实行目的 由于残疾学生身体不适,与普通学生一同进行选课, 势必会给他们带来不利因素,因此要给予额外的时间,使学生能够选择自己喜欢的科目,保障学生的基本学习权利. 相关依据 《残疾学生支援规定》第三章第四条,第五条 实行时期 从2004学年度第一学期选课开始. 实行办法 每学期选课期间的第1天实施 Regardless不受剩余人员数制约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