师范课程申请级选拔过程
- 1概要
2年级1学期初(3月初)开学后20天内向教职组(自然校区 学士支援组)提交师范课程申请书,2年级到毕业为止可进行选课(共22学分)。 但09年度以前入学的学生要选修共20个学分的师范课程 (二年级必须修两门教职课) - 2师范课程申请及程序
- 申请资格:2年级在校生,希望进修师范课程的人(仅限于设有师范课程的专业)
- 申请程序:每学年第一学期开课后20天,在师范课程申请期内,访问教职组(自然校区学士支援组),填写师范课程申请表后提交。 (另行公告)
- 3未提交师范课程申请书的学生不得在3年级时被选拔为师范课程预备生.
- 4插班生指南
- 学士插班生:在原大学取得教员资格证书后来我校进行插班的,可以不经过师范预聘人员选拔,直接完成师范课程.
- 普通插班生:在原大学被选拔为师范预聘人员,如果进入到同一专业(学科),在有师范预聘人员民歌的前提下,可选拔为师范预聘人员.
- 5师范预聘人员选拔及程序
师范预聘人员中,在教育部批准人员内进行第一次选拔后,通过教员培养运营委员会面试审查,最终确定后上报教育支援处。 到三年级初,未列入师范预聘人员名单的学生,即使完成师范课程,也不得取得教师资格证书。 公布师范预聘人员名单后,在规定期限内可以对结果提出复审申请.
进修教学课程
- 1仅限于开设师范课程的学科(专业)在校生,须在二年级初提出师范进修申请.
- 2入学后,以第3学期注册者(复读生及再入学生)中的进修申请者为对象,在2年级末或3年级初进行选拔.
- 3在申请师范课程进修者中,先从教育部批准的人员内,按中等教师的品性和素质成绩进行选拔.
- 4以1年级及2年级成绩为准,在选拔人员内进行筛选,通过各学科(专业)教授的深层面试进行合格与否的判定.
- 5申请师范课程后,即使休学(第3学期注册后),申请者的资格也将保留.只有被选为师范预聘人员才能继续进修师范课程
- 62年级转系生可在转系的专业(学部,专业)申请师范课程.
- 7年级转系生在转系的同时,视为自动放弃作为师范预聘人员的资格.
- 8师范课程生毕业前应满足下列条件.
08级以前(含2008年)
- 1专业科目选42学分以上(毕业所需的专业学分更多),平均成绩控制在B学分以上(80分)
- 2师范科目10个(20学分),平均成绩控制在B学分(80分)以上,基本进修领域科目14学分以上.
- 3师范品性及素质检查合格1次以上
- 4接受2次以上急救及心肺复苏术实习
13级以后
- 1专业科目选50学分以上(毕业所需的专业学分更多),专业平均成绩控制在75/100以上
- 2师范科目11个(22学分),平均成绩控制在B学分(80分)以上
- 3学科基本进修领域选择7门课程(7~10门, 各系规定不同, 务必参考各系师范科目),修满21学分以上
- 4师范品性及素质检查合格2次以上
- 5接受2次以上急救及心肺复苏术实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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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关规定
校规第3节 教学课程, 校规实施规则第三章 第八节 教职课程